債務重組和破產的分別
如果應付不到目前的債務還款負擔,債務人可以申請破產或債務重組。破產中需要還錢嗎? 在破産程序中首先向破産管理署申請一個破産令,經破産法庭批准後,破産期內的所有收入與支出都會被監管四年,破産管理處會審視你的收入,扣除你的最基本的生活開支,剩餘款項將按欠債比例分配給所有債權人。四年後,債務人可向破産管理處申請解除破産令;在沒有債權人反對下,破產令便可以解除。
而債務重組是一個協商過程,而破產是一個法律程序。債務重組適用於仍有經營價值的企業,主要目的是重新安排還款計劃,讓債務人能夠更輕鬆地還清債務,同時保護債權人的權益。破產適用於無法還債且未來無法經營的企業或個人,主要目的是將債務人的資產變現以償還債務,並監督債務人的管理和監管程序,以確保公正償還債權人權益。
債務重組:個人自願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I.V.A.)
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IVA 債務重組是破產以外的另一個選擇,幫助債務人重整他們的債項,向其債權人(銀行和財務公司等等)提出償還債項建議,經過法庭聆訊及頒布臨時命令,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確保債務人的資産可獲妥善分派給債權人。
債務人必須得到一名代名人,辦理有關自願安排的事宜。該代名人必須具備法院認可的合適經驗和資格,以執行代名人的職務 ( 大部份是會計師或律師 ),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及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該還款建議書對每一名債權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得到法院批准,同時在債權人會議上獲得超過75%債權價值之債權人投票通過。
程序及申請流程
一般來說,債務重組從簽署文件、宣誓、排期上庭,到展開債權人會議,大約需時四至五個月。整個重組程序上,會由具備重組經驗之會計師與律師跟進。而安排債務舒緩程序上,在簽署文件後,只需要大約兩個月即能完成。爲了减輕申請人的財政壓力,我們可提供分期繳款計劃,不必一次性繳付申請費用。
欠債人帶備有關債務及入息等資料到本律師行,由本行職員分析後,如本行接受委託,由代名人及律師擬定還款建議書。宣誓後,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院存檔排期。
律師代表法庭聆訊,法庭頒布IVA臨時命令代名人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中英文報紙各一份)舉行債權人會議。
債權人投票通過會議,只要債權人債額 75% 以上被接受,I.V.A. 就可實行,欠債人每月準時將還款交代名人安排還款予債權人。
債務重組的後果
1. 減輕還款壓力
2. 影響信用評分
3. 影響日常生活
4. 債務清零
債務舒緩 Debt Relief Planning (D.R.P.)
債務舒緩是債務重組其中之一種方法,可以說是債務重組的簡化版,相對費用較低、辦理時間較快,無需透過法律程序,更可與個別的債權人直接商談重組還款的方案,使債務人避免破産以達致雙贏的方案。
此計劃是銀行和財務公司給予欠債人士的一種債務通融方案,透過重組債務方案,令欠債人士可以在毋須破產下,仍可以工作過正常生活,同時履行每月還款責任。還款計劃是按個別欠債人士的生活必需開支和還款能力而定 ,經我們的專責律師與銀行協商調整還款利息及模式,務求在其負擔能力之內。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 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 (I.D.R.P.)
I.D.R.P.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是債務重組其中之一種方法。與 D.R.P. 債務舒緩計劃一樣,兩者在整個過程圴不需經過法律程序。按照債務人的債務,與其最大金額的債權人,洽談新的還款建議書,包括指定之年期、利息、還清債項。如最大債權人同意新的還款建議,而其餘的債權人亦願意接受建議,便按照建議書正式落實還款。
我們會根據債務人的債務情況和還款能力,評估債務人適合那一種債務重組計劃。
適用於之債權人範圍較少,只涵蓋大部份銀行和一線金融財務公司。由於申請條件相對DRP之門檻較高和嚴謹,因此未能成為主流的債務重組方案。
優點
對於從事敏感行業的人士,例如金融業、紀律部隊,債務舒緩計劃 ,可以避免知會僱主有關的債務申請,避免失去工作或影響信譽。
全程由專業律師跟進
我們的債務重組和債務舒緩計劃,全程由專業律師跟進:
- 檢視欠債個案是否適合進行債務舒緩計劃,幷向相關的銀行或財務公司先作瞭解。
- 與欠債人研究還款方案,預計生活開支、還款期數、每月還款金額和利息等條款。
- 將新還款方案向債權人(銀行和財務公司等)提案並進行協商,待雙方取得共識後簽訂新還款協議。
基本的債務舒緩計劃價格相宜,最低收費由 $5000 起,但必須注意,並非所有債權人都接受 D.R.P. 債務舒緩計劃,必須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研究及調解。
自願債務安排及債務舒緩的比較
自願債務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債務舒緩 (Debt Relief Planning)
簡介
破產和 I.V.A. 的不良紀錄會儲存於中央信貸資料庫內,跟隨一生,永遠不會磨滅。所以日後當負債人的財務狀况轉好利用信貸服務來改善生活,例如物業按揭或申請信用卡時,很多金融機構或發卡機構都會因中央信貸資料記載了這種不良紀錄而拒絕批核,另外很多大企業都會在招聘員工時,要求應徵者呈交信貸報告作爲招聘的其中一個考核條件,大企業往往因爲應徵者有這些負面的信貸紀錄而令到應徵者失去受聘的機會。
D.R.P. 適合欠債額較少之人士,有些銀行或財務公司設有 D.R.P. 部門,為欠債人安排重整債務,或許同時會協助欠債人跟其他債主商討新的還款方案。 D.R.P. 的好處是不會留下公衆紀錄,保障欠債人私隱。
程序
- 先要找法院所認可的專業人士作為代理人,協助債務人向債權人商判價還債項建議方案。
- 需要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最後債務人要透過代理人繳還款項。
- 分別向不同的債權人獨立提交還款建議。
- 商討出一個符合雙方利益的協議。
- 債務人根據己商討好的還款方式,直接還款給不同的債權人。
適合人士
辦理時閰
還款年期
法律程序
公眾可否查閱有關申請紀錄
是否需經代理人(會計/律師)辦理手續
需要
不需要
共同之處
- 減輕每月還款負擔
- 不會有破產紀錄
- 不會影響現有工作
總結
債務重組申請資格 (不欲申請破産的欠債人)
- 擁有穩定收入,欠債超過月薪15-35倍或超過50萬
- 委托合資格之法庭代理人
- 獲得75%或以上的債權人同意
- 未獲解除破產令的欠債人
債務重組好處
- 利息大幅減少
- 所有債務會定息定額完全還清
- 可自由出入境,可自費旅游
- 大多數欠債人可保留現有物業
- 毋須通知雇主及家人,不影響現職
- 每月一次定額供款,入息餘額可自由運用
- 欠債人的還款由代名人妥善地分派給債權人
- 沒有破産的記錄,沒有如破産條例的限制
可重組之債務
- 信用卡數
- 財務公司私人貸款
- 銀行及虛擬銀行的私人貸款
- 學生資助貸款
- 政府稅項
- 私人債務
- 其他債務 (例如 : 擔保) 等
申請 I.V.A. 所需資料
- 最近3個月內住址證明
- 香港身份證
- 最近3個月收入證明
- 出糧戶口記錄
- 銀行戶口結餘
- 債項及欠債紀錄
了解詳情
我們的法律及財務顧問,擁有豐富債務重組的經驗,可按照客戶的個別狀況及負擔能力,爲其分析財務狀況,計算每個月的還款額,度身訂造每個債務重組計劃,務求達到客戶的利益最大化,協助其盡快走出債務困境。
- 定息定額還款,每月利息支出大大减低。
- 整個程序私隱度極高、沒有公開紀錄。
- 避免被收賬公司追債或訴諸法律